什么是商標的轉讓
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,依法定程序,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。
一、企業(yè)因合并、分離或兼并應當及時辦理轉讓注冊商標的手續(xù)。
二、如果企業(yè)已經注銷,其商標所有權自然消失,不能再辦理商標轉讓手續(xù)。
三、商標轉讓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相同或近似的商標,必須一并辦理轉讓。
四、申請轉讓注冊商標的,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,并由受讓人辦理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手續(xù)。
五、商標局核準轉讓申請后,發(fā)給商標轉讓人和受讓人相應的轉讓通知單和轉讓證明通知單。
l 商標轉讓形式
商標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:合同轉讓、繼受轉讓、因行政命令而發(fā)生的轉讓。
l 商標轉讓流程
商標轉讓流程 包括:申請→受理→審查→公告→核發(fā)轉讓證明,整個時間大約10個月左右。
l 商標轉讓所需文件
1)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; 
2)商標轉讓人與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《轉讓申請/注冊商標申請書》;
3)商標轉讓人與受讓人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(法人)、身份證(自然人)復印件;
4)商標注冊證書/受理通知書復印件; 
5)轉讓方和受讓方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協(xié)議一份。 
注:企業(yè)因合并、分離或兼并因故未及時辦理轉讓手續(xù)且章戳已作廢的,可不蓋轉讓人章戳,但必須提供轉讓人主管部門的有效證明文件或當?shù)毓ど绦姓芾聿块T的證明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