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在線11月07日訊 ,記者獲悉,新修訂的《浙江省村級組織工作規(guī)則(試行)》已于日前出臺?!兑?guī)則》對村級組織的權力運行作了規(guī)定。
據了解,目前,村級組織主要包括村黨組織、村委會、村務監(jiān)督委員會、村經濟合作社。另外,還有共青團、婦女、民兵等組織。
村官腐敗大都與工程和項目有關。新修訂《規(guī)則》要求,村里辦公設施、修橋、修路、搞自來水、建農業(yè)設施,應公開招標承包,村黨組織、村委會、村監(jiān)委會、村經濟合作社班子成員及其近親屬、近姻親屬均不得參與本村建設工程和項目的投標、承包。同時,要求村經濟合同管理必須經村務聯席會議集體研究,由村經濟合作社履行法律手續(xù),并以書面形式簽訂。
村文書、報賬員、出納在村里是重要角色。擔任這三個職務的人必須與村黨組織、村委會、村監(jiān)委會、村經濟合作社成員間沒有夫妻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關系。
黨務、村務、財務,是村民最關注的事項。新修訂《規(guī)則》,對村務公開等在時間、內容和形式上提出了明確要求:村級所有財務支出事項,必須經村監(jiān)委會審查后方可報賬;村務公開事項,必須經村監(jiān)委會事先審查;一般的村務事項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,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問題以及村民關心的事項應當隨時公布;村級財務必須做到逐筆逐項公開明細賬目;集體財務往來較多的村,財務收支情況應每月公布一次。
來源:臺州商報